自地自建的挑戰-品質問題

1、責任歸屬

自地自建的挑戰()有提到目前大部分自地自建的模式是「先找建築師畫設計圖及施工圖,再找營造廠來施工」,此種方式監工的責任最後往往落在業主身上。因為建築師是重點監造,通常只在一樓樓板灌漿前配合市政府勘驗來看一下,若要求每層灌漿前都來檢查就要額外的費用;若要求常常來看則費用更高。但對於業主而言,自己要住的房子,哪有什麼地方不是重點的?但業主又缺乏工程專業,不是圖看不懂不知道做的對不對,或是根本管不動工人,品質難免大打折扣。

2、付款在前

付款在前最大的詬病就是業主對承包商沒有約束力。

在傳統自地自建的市場裡,很多廠商先以每坪多少低價承攬(沒有明確的估價單),在簽約承包、尚未開工時就先收一筆頭期款或開辦費,後面只管工作有沒有做完,不會管工作有沒有做好,由於錢已經被包商拿過頭了,若雙方事先沒有議定施工品質或是建材等級(說真的,包商不說大部分的業主由於專業不足也不知如何要求起),事後再來要求,就給包商最好的追加理由;不給追加嘛工程品質堪慮,給追加嘛又覺得很嘔,想省錢的後果往往得不償失。

關於這一點,雖然責任在於廠商居心不良,但究其源頭,很多業主貪小便宜只聽價格不問品質,自己也有一些責任。真的,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午餐,又要便宜又要好是不可能的,最多只有沒有比較貴但品質比較好而已。

3、設計不周

讓我們先明白建築師的收費標準:依據建築師公會規範為法定工程造價的8%(法定工程造價為建築物的總樓地板面積乘以5,000元/平方米)。這種計費方式的特性是面積越多、收費越多,而不是設計越完善、收費越多;但面積越多並不代表圖越難畫(若是外觀、格局都一樣的社區型透天或大樓集合住宅,只要畫好一個單位再複製貼上,頂多些微修正即可),這時候就產生一個茫點,建築師是以面積計價,但是自地自建者的單棟住宅面積很有限,導致建築師事務所往往不願意花太多時間或人力(因為不符成本)討論、修改這種小面積的住宅案(除非單價提高到一般行情以上的水準,建築師也會有成本壓力、也要生存阿)。

自己蓋房子最大的好處就是完全按造自己的需求,包括家庭人員狀況、生活習慣、藝術喜好、特殊要求等,蓋一棟無論是平面格局、空間機能、外觀風格都合乎自己要求的房子。若非經過不斷討論,直到自己滿意為止再施工,錢花了、做下去了才發現不是自己要的,再來敲敲打打修修改改,還要被包商追加,自地自建常常變成自找罪受的原因即在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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