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保護層
牆、柱、樑等受外圍構建(有受風雨侵襲者)之鋼筋應以水泥塊墊離模板而產生足夠之保護層(5cm);位於室內的板、梯鋼筋應以水泥塊確實墊高,不得有與模板緊貼之情形,鋼筋最小保護層厚之規範如下表:
二、重要補強規範
1、牆開口補強:發生於門、窗戶、開關箱等混凝土牆開口處,補強方式如下。
(1)Ld為鋼筋伸展長度(cm),#4鋼筋為42cm、#5鋼筋為53
(2)牆主筋為單排時,補強筋亦為單排,將2-D16改為1-D16;牆主筋為雙排時,補強筋亦為雙排。
(3)一般最常見的錯誤為僅補強45度角隅,而漏掉直向及橫向的5分(D16)鋼筋補強筋。
2、板角隅補強:如下圖所示
(1)L為樓板長邊的長度
(2)補強鋼筋端部應彎曲插入樑內30cm
(3)補強鋼筋大小及間距與樓板主筋相同
(4)上層鋼筋平行於板角對角線,下層鋼筋垂直於板角對角線
(5)補強鋼筋置於板上層
三、埋管注意事項
1、粱內埋管
(1)水電預放之穿樑套管應位於樑深之中央
(2)穿孔直徑不得大於1/3樑深
(3)穿孔應水平排列,不得於同一斷面垂直排列
(4)穿孔水平排列必須相距3倍孔徑,且不得小於30公分
2、柱內埋管
45cm×45cm或柱斷面積小於2100cm2者柱內不得埋管;柱內配管管徑不得超過5cm,且所佔面積不得超過柱斷面積百分之四,如下圖所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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